[摘要] 广义上的“凶宅”一般是指曾经在房子里发生过恶性案件,有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虽然“凶宅”是一种迷信的说法,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中国人都会对住宅的凶吉颇为关注,也正是基于此,许多围绕着“凶宅”展开的故事纷纷上演了。
NO5.特无奈
民房变“凶宅”荒废多年
关键词:赔偿
“凶宅”的帽子摘不掉,房子可能会一直荒废下去。
2007年6月,媒体报道了因“凶宅”无人买,死者家属难以获赔一事。据了解,2003年5月8日,北京门头沟琉璃渠村村民戴跃宗约张某谈复婚的事,同时希望儿子能帮衬着说几句话,可儿子一直在打手机。戴跃宗一气之下挥铁管将儿子打死,随后杀死前妻灭口,戴跃宗落网后被法院判处极刑。法院同时判决戴跃宗赔偿岳母2.9万元。几年过去,受害人家属仍然没有拿到这笔赔偿金。戴跃宗留下的遗产便是命案发生的“凶宅”,法院联络多次至今无人问津。当地村民们都对“凶宅”忌讳莫深,不肯出价,导致此房荒废多年。
恐怖指数:8.0
感言:法院可以严惩丧心病狂的凶犯,却对村民脑中根深蒂固的“凶宅”思想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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