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义上的“凶宅”一般是指曾经在房子里发生过恶性案件,有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虽然“凶宅”是一种迷信的说法,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中国人都会对住宅的凶吉颇为关注,也正是基于此,许多围绕着“凶宅”展开的故事纷纷上演了。
NO7.特公正
隐瞒实情卖“凶宅”输官司
关键词:吊死
2005年4月,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黑龙江省首例“凶宅”案做出判决:被告须返还原告4.2万元房款。据了解,2004年10月8日,市民张萍通过中介某房产经纪公司,花4.2万元买了一处二手房。张萍说,买二手房,她最怕房子里面死过人,尤其是非正常死亡的,而这家房产经纪公司工作人员说没有这样的事情。张萍与房主高重办理买房手续后得知,过去这所房子的阳台上吊死过一个妇女。随后张萍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她身心带来巨大伤害为由,将高重和某房产经纪公司告上法庭。
恐怖指数:7.0
感言: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这似乎是房产中介一直比较擅长的拿手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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