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义上的“凶宅”一般是指曾经在房子里发生过恶性案件,有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虽然“凶宅”是一种迷信的说法,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中国人都会对住宅的凶吉颇为关注,也正是基于此,许多围绕着“凶宅”展开的故事纷纷上演了。
NO9.特不值
被“凶宅”吓病获赔3500元
关键词:自杀
今年10月16日,黑龙江省肇州县因“凶宅”而起的索赔案有了结果。据了解,2007年12月15日,肇州县农民李营的妻子美玲发现自家的房梁上吊着一个人,李营查看后发现邻居赵汉成已经吊死在自家房梁主柁上。经法医鉴定,确认75岁的赵汉成系自杀身亡。此后,李营的妻子美玲因害怕经常失眠甚至出现了脱发症状。当他们打算将房子卖掉时,村里人也因为此房是“凶宅”而没人敢买。2008年7月,李营夫妇找到赵汉成的家人,要求他们进行经济赔偿,但被拒绝。随后,李营夫妇将其告上法庭,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李营夫妇赔偿3500元。
恐怖指数:6.0
感言:因为根本不存在的“凶宅”而吓得生病,这位妻子需要治疗的不仅仅是身体,还有自己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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