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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服务两次拒交物管费业主想施压 不料输官司

重庆晚报  2014-08-12 09:46

[摘要] 如果你遇到这三类问题,有些可向物管追究责任,但几乎都不能不交物管费。

 

法院判决:不能

商铺楼下做生意楼上是住宿

楼上能不能按住房给物管费

法院判决:不能

理由:楼上楼下是整体,应按商铺收费

【重庆晚报讯】

蒋女士买了一个两层的商铺,楼下做生意,楼上住宿。她认为楼上既然是住宿,就应该按住房来收取物管费,但小区物管不这么认为。近日,渝北区法院判定不管楼上楼下,商铺是个整体,应按商铺收取物管费。

蒋女士在渝北区某小区买了一套商铺做生意,楼下做生意,楼上住宿。2012年7月之前,蒋女士按时交物管费。此后,小区物管再也没收到蒋女士的物管费,为此在今年1月起诉到渝北区法院。

蒋女士称,自己交过两次物管费,但物管不收,“因为商铺的楼上我是住宿,物管应按住房标准来收取物业服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蒋女士的商铺虽然分楼上楼下两层,但产权证是按商业用房来计算的面积,并不按楼上是住宿,楼下做生意的算法。为此,渝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蒋女士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4400余元及水电公摊费160元。

重庆晚报记者唐中明

如果你遇到这三类问题,有些可向物管追究责任,但几乎都不能不交物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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