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有消息称,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已获得银监会批复,同意该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发行的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此项发行目前仍然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民生银行金融债已获批
昨日有消息称,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已获得银监会批复,同意该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发行的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此项发行目前仍然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而这上述五家银行中,三家在我省有省级分行机构,银行界人士表示,随着这些债券的发行,我省小微企业贷款环境进一步改善。
■我省符合条件银行可申请
此前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中指出,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商业银行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其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二是增量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而自政策公布日起,短短15日,只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即告获批。这样的闪电速度可以看出决策层对于解小微企业融资之痛的决心,说明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正在快速落实。
上述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人士表示,目前该项金融债券的利率、发行期限均未确定。不过总行已经表示,此次发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这对于三季度存贷比考核已经相当紧张的多家银行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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