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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现蝴蝶效应 未婚女士青睐"婚前房产"

中国新闻网  2011-09-21 10:23

[摘要] 今年27岁的杭州人周小姐最近打算买房了,说起买房的原因,首先是日趋松动的房价让她觉得是下手购房的机会了;更为关键的,是她想在结婚前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婚前房产”。

颇有意思的是,这些女子在之前并没有想法购房,反正婚前住在父母家,婚后住在老公家,因为按照习俗,婚房大都由男方来置办,女方会出一部分装修的钱,婚后两人共同还房贷。但是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让许多女性觉得这样做“很傻”,万一离婚,婚房分割就变得很麻烦。尽管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婚姻法规定要由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但落实在具体的实施时,会是一件漫长而又纠结的事。

从杭州各区二手房中介门店获悉,新婚姻法解释正在产生蝴蝶效应,前来咨询购房的未婚女子多了,大都是来了解政策、法律等信息。至于房源,她们似乎更青睐小户型低总价的一手新房

如今在开盘现场,记者发现,年轻女性的身影明显多了,不少是和父母一同前来,围在沙盘前选房。

“我首先考虑的是总价,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至于交付日期倒无所谓,反正不着急住。”一位女性购房者告诉记者,她积蓄不多,但有稳定的收入,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拥有一套婚前房产,“并不是我对将来的婚姻没信心,只是这样做我会更有安全感,从投资的角度来讲,现在也确实是一个购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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