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8月1日起河北"夹心层"可申请公租房

燕赵晚报  2011-07-18 10:49

[摘要] 8月1日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就可申请公租房了。日前,《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住房难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施行轮候制

《办法》规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a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根据各自的准入条件提交下列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有用人单位的,应当有用人单位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a

已通过廉租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a

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优抚对象、65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员、患大病人员的,以及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住宅被征收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优先轮候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不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进行核定。 a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就近安置。申请人不接受分配的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 a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保定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