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保定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
保国土告字[2015]12号
经保定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到2015年10月22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电话:0312-3355083
联 系 人:呼先生、王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及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予以发布。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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