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国土资源厅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行为,全面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注重源头管控,把违法用地消灭在初始阶段。近日,该厅对近期发现及时、查处及时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省国土资源厅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行为,全面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注重源头管控,把违法用地消灭在初始阶段。近日,该厅对近期发现及时、查处及时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修建道路违法占地案
2014年6月起,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在原乡村道路基础上新占土地167.72亩修建道路。其中基本农田114.48亩,一般耕地36.93亩。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后,于2014年7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并将该案移交、移送纪委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目前,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全额缴纳罚款;对修建的道路进行拆除,并将所占167.72亩土地复耕;峰峰矿区纪委监察局对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二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司法机关已对涉嫌破坏耕地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涿鹿县京西北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项目违规流转案
涿鹿京西北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项目选址在涿鹿县东小庄镇大西庄村南。2013年3月以来,东小庄镇政府、大西庄村委会与涉及的452户村民就土地流转进行协商,其中440户达成一致意见,涉及土地面积765亩,430户村民领取了补偿款。在已流转土地中有317亩经省政府批准转用征收,其余土地448亩,已纳入征地计划。企业尚未进场施工,但因没有按法定程序征收、流转土地,造成部分土地撂荒,引发村民上访。
涿鹿县对负责招商引资和该项目建设的副县长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东小庄镇党委书记、镇长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大西庄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香河国运农业有限公司朗德鹅养殖项目违法占地案
2013年7月,香河国运农业有限公司与李克富合作占用香河县刘宋镇荆庄村村北11.2亩基本农田建朗德鹅养殖示范项目。2013年11月24日,香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2014年2月25日申请香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香河县政府组织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现已拆除了两处临建房、一处平房、两处展厅,复耕土地8.84亩,尚有一栋占地2.36亩的科研楼拟于近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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