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日,国家发改委决定,自9月1日起上调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业内将此解读为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第二步”,天然气价改进程加快。
12日,国家发改委决定,自9月1日起上调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业内将此解读为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第二步”,天然气价改进程加快。
非居民用气涨价化肥用气暂不调价
据悉,按照规定,此次调整,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此次较上年存量气价格或上涨25%。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整范围包括工业用气、商业用气、车用气等。9月1日实行仅指上游供气方执行。“此变动影响比较大的,在我省或包括陶瓷、玻璃、炭黑企业,以及天然气供热企业。”“此事件利好上游企业,却给下游企业带来了成本增加的压力。”中宇资讯分析师孙阳表示,天然气主要用于制液化天然气、制甲醇、制氢、制尿素、以及工业燃料等。成本增加或使部分企业选择成本更为低廉的煤炭、液化气等燃料。
对居民生活无直接影响车用天然气仍具价格优势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对于市民关注的出租车行业,气价提高后,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具有明显优势。
我省有业内人士指出,车用气价提高后,其平均价格仍不到汽油价格的65%,气价调整对出租车成本增支的影响,各地应该通过已建立的运价和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来疏导。
据了解,从去年11月起,石家庄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起步价已由2公里5元调整为3公里8元。经听证会,同时建立起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燃气价格联动机制。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暂未接到车用天然气涨价通知。
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调价需听证
事实上,业内将此次发改委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解读为是天然气价格改革———价格市场化的第二步。次为去年7月发改委提出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并在当月10日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当时调整后的天然气平均门站价格由1.69元/立方米提高到1.95元/立方米,涨幅15.38%。
近年来河北省一直在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改善生态环境。今年7月份,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指导意见》,我省所有已通气城市,也将在2015年年底前,由各设区市按照法定程序对阶梯气价进行听证,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记者从相关部门求证得知,根据国家发改委9月1日上调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要求,河北省落实文件将尽快出台,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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