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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实施城市突破战略 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建设

保定日报  2012-05-31 09:51

[摘要] 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充分发挥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充分发挥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重大意义

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我市城镇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但城镇规模偏小、建设水平落后、城市化水平偏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2010年我市城市化率为39.47%,分别落后、全省平均水平10个和5个多百分点,低于周边的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等城市10个百分点以上,属于京津冀都市群中的城市化“洼地”。我市城镇建设发展质量不高,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功能配套不完善,城镇特色不够鲜明。城镇管理水平粗放,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环境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城市化滞后工业化,城市辐射带动和集聚功能不强,中心城市“小马拉大车”问题突出。城市化水平落后,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使我市在京津冀城市群中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加快新型城市化,构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是摆在全市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近年来,我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人均生产总值已达3500美元左右,已进入国际公认的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加快新型城市化的内在需求日益迫切。京津冀一体化步伐加快,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京津的辐射效应日益明显,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外部机遇已经来临。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城市化趋势,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发展,已是势在必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进城镇建设实现新突破,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为全市发展提供强力引擎、构建战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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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紧扣“提速、提质”主题,实施城市突破战略,以规划为引领,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项目园区为主要抓手,加快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做优做美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做新做特小城镇和中心村,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大马驾辕、多马拉车、众星捧月、各放异彩”的城市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集约发展。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

2、产城互动,集聚发展。坚持用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市化,调整城镇布局与产业结构优化结合,统筹兼顾劳动密集、资本密集、技术密集产业的协调发展与合理布局,以产兴城、以城促产,推进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

3、突出重点,梯次发展。坚定不移地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培育发展大、中城市,推动县城扩容升级为中小城市,积极培育一批特色重点镇,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4、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完善城乡协调发展机制,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5、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加快城乡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城市,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市城市化率达到51%,年均增长2.5个百分点,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新增城镇人口130万左右,产业、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城镇容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住房、交通、教育、文化、医疗条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全市初步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工明确、等级规模有序、基础设施合理,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到2020年,全市城市化率达到57%以上,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中小城市规模和实力明显壮大,小城镇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展现更大活力。

三、科学构建城镇体系框架

(一)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做大中心城市,到2015年人口达到210万人左右。其中,主城区人口达到150万人左右,发展为特大城市;徐水、清苑、满城、安新四个县城分别达到15万人、15万人、14万人、18万人,发展为小城市。培育大中城市,到2015年,定州市区达到50万人、涿州市区达到40万人,加快向大城市迈进;白沟新城达到30万人,高碑店、安国市区和涞源县城达到20万人以上,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发展中小城市,推进其他县城加快向中等城市、小城市发展,到2015年全市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1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新增100万人。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镇,到2015年国家和省级重点镇人口达到5万以上,市级重点镇达到3万以上,其他建制镇达到1万人以上,新培育建制镇20个左右。同时,发展一批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加力做大中心城市。坚持“一城三星一淀”组团式发展模式,努力把中心城市统筹打造成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宜居、创业之城。中心城区,围绕拉大框架、提高承载能力,在继续做好三大片区改造和东湖、西湖片区建设的同时,加力推进城市北延东拓,重点打造北部低碳新城和东部高铁新城两个组团,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城市扩张发展的重要引擎。北部低碳新城,重点建设新能源研发基地、装备制造基地与产品展销中心、汽车研发与制造基地和综合服务业基地;东部高铁新城,重点建设现代服务业基地,打造京津冀商务、会展、信息、交通、物流重要节点。“三星一淀”,按照“同步、同标、同城”标准,加快推进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四个县城建设,加强与中心城区的联系,实现基础设施共享。清苑重点建设加工制造业基地和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形成疏解主中心城区部分加工制造和物流配送功能的新型工业卫星城;满城重点改善西部山区生态环境,建设保定西花园和休闲度假、文化旅游服务基地,成为分担中心城区部分文化、居住功能的生态精品卫星城;徐水重点建设保北装备制造工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蔬菜副食供应基地,形成疏解中心城区部分装备制造和区域物流功能的新型工业卫星城;安新重点保护和改善白洋淀生态环境,建设环京津休闲度假旅游基地,成为生态环境优美、居住方便舒适的新型生态精品卫星城。通过组团发展,把中心城市打造成低碳发展特征鲜明、文化底蕴充分彰显、充满创业激情和发展活力的山水宜居城市。

(三)培育发展大中城市。定州市,围绕建设大城市,发挥保南石北区域中心城市作用,完善城市规划,扩大城区规模,依托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沙河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汽车、电力、煤化工、食品等主导产业。协同安国市,辐射带动博野、曲阳、望都等周边县域发展。涿州市,围绕建设大城市,充分发挥毗临北京优势,紧紧抓住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机遇,加快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铝加工、包装材料和印刷、蔬菜产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冶金新材料、商贸物流等新兴产业,打造对接京津的桥头堡。协同高碑店市,辐射带动涞水、易县、定兴等周边县域发展。高碑店市,围绕建设中等城市,依托工业优势,以开发区扩容为重点,带动定兴县一体化发展,进而连接涿州市,形成现代制造业走廊。安国市,围绕建设中等城市,依托医药产业和千年药都品牌,构建以轻型加工业和商贸物流业、健康旅游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带动周边特色产业发展,逐步与定州市、博野县等周边区域资源共享,协作互补,共同发展。白沟新城,围绕建设中等城市,发挥商贸物流等产业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打造现代特色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和中国箱包之都、京南商贸名城。协同带动容城、雄县等县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成为特色明显、实力强劲、潜力巨大的中等城市。涞源县,围绕建设中等城市,发挥生态风景区、河北冶金工业园区和矿产资源、交通区位等优势,加大县城建设力度,努力建成西部山区具有表率和示范作用的中等城市。

(四)推动县城向中小城市发展。明确各县城功能定位,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推进常住人口5—10万左右的易县、定兴、高阳、蠡县、涞水、容城、雄县、唐县、曲阳等县城,尽快发展成为10—20万人口的中小城市;提高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博野、望都、阜平、顺平等县城承载能力,尽快发展为人口10万人左右的小城市。

(五)培育特色重点镇。积极推进涿州松林店、蠡县留史和辛兴、高阳庞口、定州李亲顾等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建设,着力完善功能、改善环境、塑造特色。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选择1个以上建制镇,合理规划,重点建设,建成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

(六)加快中心村建设。合理调整村庄布局,积极稳妥搞好中心村建设,引导有条件的中心村开展联村建镇。结合实施“幸福乡村计划”,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中心村集中,增强中心村集聚辐射和服务带动功能。发展农村社区,建设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四、强力推进城市建设发展

(一)加强规划引领。着眼于融入首都经济圈和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坚持规划先行,严格落实规划,加快城市建设发展。

1、科学制定规划。围绕推进新型城市化,进一步审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特别是围绕中心城市建设,深化“一城三星一淀”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促进中心城市迅速扩张发展。围绕推进两个大城市、四个中等城市和各县城建设,县(市)要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优化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各县(市)要列出专项资金,加强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2、统筹规划对接。按照“三规合一、三规同向、三规同步”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上要做到相互衔接,各类专项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统一。各级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规划要统筹纳入城乡规划体系,使园区和城镇建设同规划、共发展。建立区域规划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中心城市与相关县(市)之间的产业布局、重要项目、重大设施、土地使用等方面的规划对接。

3、维护规划权威。坚持用规划引导建设,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和督查制度,对违反规划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规划权威性。加强城乡空间管制和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区域保护,严格实施城市红线、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等“五线”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规范城镇规划信息发布制度,让全社会参与规划制定,监督规划落实。

(二)提高承载能力。按照功能完备、设施齐全、舒适方便原则,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设施服务网络。

1、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交通体系。适应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重点推进铁路十字交叉、高速公路四纵四横二环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建设中心城市半交通圈,县(市)一交通圈,京津石一个半交通圈。到2015年,全市铁路通车里程达到900公里左右;高速通车里程达到1200公里,高速路网密度达到5.4公里/百平方公里。创造条件发展城际快速干道,加快形成路网完善、结构合理、快速高效的交通体系。加强水系工程建设。王快—西大洋水库连通工程今年通水。加快南水北调27个供水配套工程建设,争取2014年投入使用。加快能源基础建设。推进南郊、西北郊、涿州热电联产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740万千瓦;加强电网建设,实现源网建设与输电网、城市配网、农村配网建设协调发展。搞好“陕京三线”等天然气骨干管网及我市配套工程建设,建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大中城市为节点,辐射各县(市),实现“县县通天然气”的供气网络。

2、拉大城市发展框架。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推进中心城市发展。加力推进北部低碳新城建设,搭建路网框架,推动北部区域快速扩张。结合高铁车站建设,规划建设东部高铁片区商贸物流中心,撬动东部区域发展。加快与清苑县城对接,带动南部区域发展。加快万博广场、燕赵国际商务中心以及火车站综合改造等工程,将市区朝阳大街和东风路交叉地带打造成高品质的中央商务区。加快东湖区域文化中心、西湖体育中心建设,带动相关区域发展。推进“三大片区”拆迁扫尾和改造工程建设,打造老城区发展亮点。加快军用机场搬迁步伐,打破瓶颈制约,加快东南部城区发展。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实施七一路西延、东风路西延、乐凯大街和长城大街南延、朝阳大街北延、东西三环连接清苑北外环、白洋淀大道等一批重大项目,打造“九纵九横”主城区路网格局。四个县级市、18个县城和白沟新城,要结合产业园区、开发区和工业集聚区建设,拉大发展框架,加快县(市)城扩容升级。

3、完善提高城市功能。以提高城镇综合配套能力为目标,加快城市路网、水网、电网、气网、热网、信息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城全面实现“三个有”和“四个达标”,即县县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所、集中供热设施和星级公园,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达到规划目标。到2015年,市区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7平方米以上、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县(市)城道路网密度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促进城市公交向郊区和农村延伸,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乡乡通公交。市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10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管道燃气比重达到80%以上;县(市)城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到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水平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市区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达到40个、县(市)达到20个,各县(市)至少1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全市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90%。市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0%,县(市)城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35%。同时,加强防洪排涝、防震减灾、公安消防等设施和“平安城市”建设,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提高住房保障能力。把加快住房建设作为提高城镇人口承载能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加大棚户区、城中村、城郊村、旧住宅区、旧商贸区改造力度,加快城镇新区开发,大幅度提高城镇居住质量。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主的保障体系,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十二五”末达到20%以上。

(三)彰显低碳特色。实施低碳优先发展战略,强化低碳理念,发展低碳经济,打造低碳产业,加强低碳管理,倡导低碳生活,打造中国低碳示范城市。

1、强力推进低碳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绿色农业基地、传统产业改造、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筑节能改造、城镇集中供热、农村节能普及、交通节能、森林碳汇十大工程建设。推进气化保定、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打造低碳交通示范市、中国太阳能之城。广泛开展低碳企业、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低碳城市建设,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低碳城市。

2、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优化城镇工业布局,加快城市中心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步伐,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关停并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开展城市综合节能,重点加强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工作,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广新型墙体等新材料,发挥好建筑节能示范作用,打造节能型城镇。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实施蓝天行动,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管理,减少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污染,市区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县(市)达到300天以上。建立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市区实施PM2.5环境监测。实施碧水计划,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白洋淀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市区河道环境管理。实行水资源质量辖区负责制,建立县(市)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考评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和应急水源建设,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加快生态创建和生态恢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突出抓好工程造林,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市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6平方米以上,县(市)城达到5平方米以上;市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所有县级市和60%的县城进入省级园林县城行列。

(四)提升文化品位。按照城市建设有传承、有特色、有魂魄、有品位要求,推进文化名城建设,塑造独特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发展软实力。

1、丰富文化内涵。加大保定古城及系列文化景点恢复、保护、利用力度。加快淮军公所、清河道署修缮及周边整体拆迁改造,保护修缮和综合利用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保定军校、大慈阁等历史遗存,再现古城区“明清风貌、灰墙黛瓦、书院衙署、槐柳荷花”的古韵幽风。深入挖掘城镇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做实文化载体,抓好城市原点、城市标志性建筑、城市雕塑等有形文化建设。实施文物保护抢救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和古树名木保护。积极推进定州河北文博园、曲阳雕塑、定兴黄金台等文化产业园建设,力促白洋淀、野三坡、白石山、易水湖等风景名胜区不断上档升级。

2、打造精品工程。加快万博广场、关汉卿大剧院和博物馆、火车站、高铁车站、农业生态园等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创建一批高品质特色街区、样板道路、示范小区、文化广场和城市标志性建筑(群),新建成3个以上省级精品公园。各县(市)以打造精品、提升品位为目标,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建设一条城市迎宾大道、建成一座星级以上综合性精品公园、建设一座规模较大的商业综合体、完成一条城市主干道综合整治。

3、提升整体形象。加强城市形象策划、设计和对外宣传,着力打造“京畿重地、文化名城、低碳城市、山水保定”四张城市名片。各县(市)要把历史文化积淀和城镇建设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精心打造县城名片,丰富城市美学元素,强化城市可识别性,体现自身独有的特色和魅力。

(五)提高管理水平。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核心,坚持建管并重,强化综合执法,确保中心城市、各县城、重点镇环境容貌明显改观。

1、治脏。清除卫生死角,加强道路清扫,加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等地区的卫生保洁,清理积存垃圾。大规模整治贴近群众生活的城市支路和背街小巷,按照路面平整、排水通畅、路灯明亮、街容整齐的标准,三年内全面完成建成区内支路、背街小巷的整治任务。

2、治乱。深入开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夜市摊点、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整饰建筑外观,推进夜景亮化。对城镇重要道路及商业中心、广场、主要出入口等进行重点治理,打造标志性地段和节点。

3、治堵。实施城镇畅通工程,完善支路配套,改造小街小巷,增强城镇多层次道路的衔接性和通畅性。加强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交通管制科学设计,完成城镇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任务,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快形成路网完善、结构合理、快速高效的城镇综合交通体系。

4、治违。净化建设环境,打击非法建设,强力整治土地违法、规划违法、施工违法问题。实施拆违行动,对挂牌的违法违规项目依法顶格处理,对恶意阻工、抢建、抢种、抢载和黑恶势力进行专项清理。

(六)做强产业支撑。以工业化推进城市化、以城市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城镇经济发展。

1、调整城镇产业结构。着力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一批以城镇和园区为依托的特色优势产业。中心城区,要加快“退二进三”步伐,优先发展金融保险、商业服务、总部经济、科技研发、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引导推进资源型产业、加工型产业逐步向城郊和小城镇转移。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要把增加就业岗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一批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交通型小城镇,实现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的良性循环。

2、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坚持产城互动、园城融合,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完善城镇功能分区,合理配置工业用地,规划建设好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保定主城区周边重点规划建设3—4个产业园区,涿州、定州、安国、高碑店、白沟新城和涞源县城周边重点规划建设2—3个产业园区,其他县城周边规划1—2个产业园区,全市市级以上园区达到50个以上。加快中国电谷建设,把高新区打造成国家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推进省级重点开发区、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提高产业园区的竞争力。

3、全面振兴县域经济。实施县域腾飞战略,加快优势产业升级改造,推进“二次创业”。坚持特色兴县,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加力推进县域经济“四名工程”。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实施扶持企业成长工程,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特别是环首都经济圈县(市),要紧紧抓住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战略机遇,加强与北京、天津全方位对接,承接城市产业转移,提高县域经济竞争力。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亮剑行动城市建设推进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推进城市化各项工作,城市建设推进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导各项建设任务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加快城镇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城镇规划、建设、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专业培训,提高驾驭新型城市化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培训,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城市化、参与城镇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理顺管理体制。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运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规划、资质审查等手段调控、引导资源和要素配置。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市政公用事业稳步发展的价格机制。按照“行业管、社会办”的原则,对水、热、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设施,引入竞争机制,尽快将市政、环卫等行业全面推向市场。鼓励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明确市、区、街、居的城市管理责任、权力和经费来源,探索城市执法监管新机制,形成管理重心下移、执法服务集中的城管新格局。有步骤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适当扩大中心镇的管理范围,实行镇改街和村改居。加强数字规划、数字城管和数字住房等系统的融合对接,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管理模式。

(三)提供要素保障。统筹城乡土地资源,建立与人口相匹配的城乡用地协调互动机制,盘活城镇闲置土地和低效使用土地,加快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步伐,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加快空心村治理、废弃砖窑复垦等改造步伐,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合法进入市场,实现农民和土地的完整转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等金融组织贷款,采取发行市政债券、增资扩股、上市融资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规范和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管理,强化资本注入和资产整合,做大做强融资平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利用BT、BOT、TOT等比较成熟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创新城镇建设投资模式。

(四)强化政策扶持。加快建立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落户条件,解决进入城镇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民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城镇户籍。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活保障三项制度覆盖城乡,逐步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和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之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之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推进城中村综合转制,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五)健全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执行力亮剑行动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着力建立科学务实的城市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通报制度,实施月检查、季通报制度,每季度按完成工作量占目标任务的百分比打分排队,的表彰奖励,未完成任务目标的责任单位给予警告;经警告仍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出示黄牌;黄牌警告后在限定期内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出示红牌,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建立县城建设量化评价体系,每年对各县(市)城镇建设观摩评比,对排位后三名的县(市)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排位后三名的,对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调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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