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意见。
2011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意见。
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网上共有82536人对本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网上一些意见建议适当提高起征点,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
草案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9级修改为现在的7级,分别适用5%、10%、20%、25%、30%、35%、45%的税率。网上共有75690人对本条发表了意见。其中赞成27470人,占36%;要求修改25383人,占33%;反对21712人,占29%;其他意见1125人,占2%。
草案第四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适用税率5%,网上共有24057人对本条发表了意见,其中70%赞成草案的规定。有意见提出,应扶植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一方面鼓励依法经营,一方面减轻负担。建议每一级距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5000至15000元不等,同时降低适用税率3%至5%。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以照顾到纳税人的不同负担情况。高培勇、朱青提出,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于6月27日到30日召开,将继续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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